工信廳信發函〔2023〕2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深入貫徹國家軟件發展戰略,落實軟件規劃、行動計劃等產業政策,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中國軟件名城(園)管理辦法的通知》(工信部信發〔2022〕168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我部組織開展2023年度中國軟件名城(以下簡稱名城)和中國軟件名園(以下簡稱名園)創建申請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符合《通知》申請條件的城市、軟件園區。
二、申請材料
(一)申請創建名城的城市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請城市人民政府的書面申請報告;
2.中國軟件名城創建申請表(見附件1);
3.中國軟件名城創建工作方案(見附件2);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二)申請創建名園的軟件園區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中國軟件名園創建申請上報文件;
2.中國軟件名園創建申請表(見附件3);
3.中國軟件名園創建工作方案(見附件4);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三、申請要求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名城、名園創建申請工作,及時將本通知報同級人民政府,做好組織工作,對轄區內城市(軟件園區)申請創建名城(名園)進行科學統籌、嚴格把關,確保質量。
(二)各地市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推進和工作指導,組織轄區內有條件的軟件園區積極申請創建名園。
(三)城市、軟件園區要嚴格按照要求準備申請材料,確保申請材料完整、真實、合規。
(四)按照《中國軟件名城創建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信軟〔2017〕11號)要求已簽署《部省市協同開展中國軟件名城創建合作備忘錄》并啟動創建工作的城市,不需重復申請。
(五)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中國軟件名園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信發函〔2020〕280號)要求開展試點工作的軟件園區,不需重復申請。
四、申請方式及時間
城市通過中國軟件名城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名城系統,網址為http://119.161.169.27:9001)(名城系統申請時間為2023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填報申請材料。直轄市可直接申請,地級市經所屬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后申請。
軟件園區通過中國軟件名園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名園系統,網址為http://www.software-park.org.cn(120.46.139.217:8081))(名園系統申請時間為2023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填報申請材料,經所屬地市級、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同時,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需將通過審核的園區申請材料和加蓋公章的園區匯總表(見附件5)電子版發送至wangyigang@miit.gov.cn。
五、聯系人及電話
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技術發展司:
孫 悅 010-68208409/13521537973(名城咨詢)
許 睿 010-68207961/15624952616(名園咨詢)
王沂剛 010-68208358
名城信息系統咨詢:楊婉云 13426488807
名園信息系統咨詢:李 磊 13810158626
附件:1.中國軟件名城創建申請表
2.中國軟件名城創建工作方案
3.中國軟件名園創建申請表
4.中國軟件名園創建工作方案
5.申請創建園區匯總表
(注:附件需登錄申請系統)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3年10月13日
原文鏈接:https://www.miit.gov.cn/jgsj/xxjsfzs/wjfb/art/2023/art_199545c0abe54bd0875cef02c42b14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