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推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部署要求,建設公共服務平臺,為制造企業數字化轉型提供一站式服務,現組織開展廣東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以下簡稱“省促進中心”)建設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含聯合體所有成員單位)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誠信經營,依法納稅,未被納入失信懲戒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或其他失信主體名單,近三年在專項審計、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方面未出現嚴重違法違規情況。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責任事故。
(二)申報項目在廣東省內實施,應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
(三)項目允許聯合申報,如聯合申報,需明確申報牽頭單位,牽頭單位須承擔申報文件、承擔責任、接受指示和處理、負責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組織和協調工作與本項目有關的所有其它必要事宜。
(四)申報單位或聯合體單位須具有面向企業的工業互聯網與數字化轉型相關服務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診斷、轉型咨詢、平臺適配驗證、測試認證、人才培訓、信息安全服務、行業數字化轉型研究、標準制定等能力。
(五)申報單位或聯合體單位在省內具備線下場地、不少于100人規模的本地化團隊、良好的就近服務能力,能及時響應企業服務需求。項目負責人須為高級工程師且具備數字化和行業服務經驗。
(六)申報單位或聯合體單位承擔過國家級或省級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工業互聯網、數字經濟等領域頂層規劃、課題研究、指南指引等優先;參與過數字化、智能化等領域國家標準編制優先;具有國家級或省級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工業互聯網等領域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經驗優先。
二、支持方式
(一)項目總投資要求不低于6000萬元,省財政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予以獎補支持,支持金額不高于2820萬元。
(二)財政資金分批撥付,確定項目并簽訂項目承諾書后撥付部分啟動資金;項目通過驗收后視完成情況撥付其余支付資金。
(三)項目建設周期不超過2年,項目啟動時間不早于2024年6月1日,完成時間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核定的項目投入費用包括設備費(含軟件和網絡設備)、測試化驗加工費、材料費、燃料動力費、會議費、差旅費、合作與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人員費、專家咨詢費、管理費,不含稅。財政資金可用于設備費(含軟件和網絡設備)、測試化驗加工費、材料費,不含稅。
(四)支持數量為1個。
三、建設內容
促進中心聚焦我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的痛點難點堵點,堅持以“公益性服務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為原則,打造線上公共服務平臺、線下服務載體,為制造業企業提供規劃咨詢、評估測試、標準研制、適配認證、產品推廣、供需對接、人才培訓、產融合作、信息安全保障等一站式、全鏈條、陪伴式服務。重點建設任務包括但不限于:
(一)構建制造業數字化轉型“需求—路徑—供給”矩陣庫。聚焦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的需求場景、痛點難點,開展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的需求與供給路徑研究,構建“需求—路徑—供給”矩陣庫,打造面向制造業企業的數字化轉型工具箱、資源池、案例庫,幫助制造業企業“看樣學樣”、加快轉型步伐。
(二)建設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平臺。持續完善“一企一檔”、數字化服務商和產品工具箱等基礎數據,提供評估測試、供需對接、創新孵化、跟蹤監測、資源賦能等核心服務,基于統一的公共平臺廣泛服務于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的各類主體(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門、高校科研院所、龍頭企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服務商等),實現供需精準對接、精準服務。
(三)提供一站式全環節線下綜合服務。面向制造業企業打造線下服務場所,提供從轉型咨詢、供需對接到改造服務、評估評測、適配認證等一站式全流程的數字化轉型綜合服務,匯聚豐富的供需側生態資源,實現資源協同,打造綜合服務能力。
(四)開展數字化人才培育體系建設。構建數字化人才培育體系,培育一批既懂制造業又懂信息技術的復合型高技能人才,為制造業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實施數字化改造提供復合型人才培育保障。
(五)打造企業數字化轉型信息安全服務體系。推動建立省企業信息安全工作的統一服務窗口和技術平臺接口,構建安全診斷與應急演練工作體系,推動培育企業信息安全生態,持續建設技術支撐隊伍。
四、考核指標
(一)形成不少于15個細分行業“需求—路徑—供給”矩陣庫(含需求清單、產品清單、典型案例、轉型指引)、6個制造業數字化相關標準。
(二)建成1個線上公共服務平臺,匯聚不少于5000家廣東省內企業數字化檔案、不少于1000款優質數字化產品,為不少于1000家的廣東省內制造業企業及服務商提供智能選品、評估評測、診斷咨詢等一站式服務。
(三)搭建線下服務基礎環境,開展不少于50次數字化轉型所需的軟硬件集成適配或中試服務,開展24場供需對接活動,服務不少于200家廣東省內企業開展貫標服務或個性化診斷評估改造服務。
(四)在平臺上形成不少于4門數字化人才精品課程,廣東省內培訓不少于3000人次,舉辦2場數字化人才職業技能大賽,培育不少于100名通過認證的數字化人才。
(五)建成企業信息安全態勢監測與數據聚合平臺,面向全省重點規上工業企業開展攻擊面分析,識別不少于500種工業領域設備系統品牌,收錄漏洞風險信息不少于500條;累計為不少于100家廣東省內工業企業開展信息安全風險核查和診斷評估,組織不少于2場實景化應急演練;形成不少于100項安全解決方案及產品服務。
五、工作要求
(一)請各地市對照建設任務及有關申報條件,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項目單位參與申報,項目申報單位認真填寫促進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書(附件1),制訂明確清晰的建設方案、資金方案、建設經營機制等,并加蓋單位公章(如聯合申報則由牽頭單位蓋章)。
(二)請各地市切實強化項目屬地主體責任意識,加強推薦項目審核把關,形成推薦意見(附件2)。
(三)省采取競爭性評審方式,遴選確定省促進中心建設項目并予以公布。
(四)請各地市于2024年11月7日前將申報書(電子光盤、紙質版各一式三份)、推薦表(紙質版1份)報送至我廳(工業互聯網處)。
附件:
1. 申報書(模板)
2. 推薦匯總表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10月11日
(聯系人:高新國,聯系電話:020-83134305,郵寄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吉祥路100號)
原文鏈接:http://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507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