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技術攻關及產業化創新若干支持措施申請指南》已經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產業政策專責小組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
深圳市福田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建設發展事務署
2022年10月12日
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技術攻關及產業化創新若干支持措施申請指南
一、編制依據
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建設國際開放創新中心的若干意見》《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技術攻關及產業化創新若干支持措施》,制定本申請指南。
二、支持對象
重點支持港澳臺及海外團隊、高校、科研院所、研發型
企業,以及其他掌握重大關鍵核心技術的團隊和機構。
三、限制和除外情形
(一)申報單位、依托單位、合作單位經營和信用狀況良好,該單位及主要負責人無失信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二)《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技術攻關及產業化創新若干支持措施》與福田區其他扶持政策有重復的,按照同級財政、同類事項“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除外。
(三)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的深圳園區在研事中資助類項目的負責人,項目核心人員不得同時參與三個及以上深圳園區在研的事中資助類項目。
(四)申報單位獲得最后一筆支持資金一年之內無正當理由遷離深圳園區的,應退回已獲得的支持資金。
(五)申報單位獲得最后一筆支持資金五年之內無正當理由遷離福田區的,應退回已獲得的支持資金。
(六)支持資金受年度資金總額控制,數量有限,用完即止。
四、聯系方式
(一)材料遞交地點:福田區桂花路1號保稅區管理局大樓。
(二)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三)業務咨詢電話:0755-23608514-6612。
五、附則
(一)深圳市福田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建設發展事務署是本指南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開展受理、審核、資金下達等工作,以及對本指南開展年度評估。
(二)對特別重大的項目、重點企業的引入,主管部門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報市建設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建設推進組會議審議。重大事項報市建設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審議。
(三)本指南所涉支持計劃的申報常年受理,審核周期由主管部門統籌安排。
(四)本指南解釋權歸屬深圳市福田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建設發展事務署。
(五)本指南自2022年10月15日起實施,有效期1年。
六、支持計劃說明和申報材料
(一)產業建設項目類
1.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關鍵技術和設備研發支持計劃
2.重大功能型平臺支持計劃
3.中試平臺支持計劃
4.重大科研成果產業化支持計劃
5.重大產業化項目支持計劃
(二)營造園區產業創新生態類
1.園區生態建設支持計劃(園區互采支持)
2.園區生態建設支持計劃(高端人才引進服務支持)
3.園區生態建設支持計劃(科研場所評估支持)
4.應用示范場景支持計劃
5.高端論壇和展會支持計劃
6.標準引領支持計劃(國際性產業與標準組織落地支持)
7.標準引領支持計劃(國際性產業與標準組織活動支持)
8.標準引領支持計劃(國際性產業與標準組織服務公司運營支持)
9.投資貸款支持計劃(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貼息支持)
10.投資貸款支持計劃(知識產權仲裁支持)
(三)支持重點科創企業落地類
1.重點科創企業落地支持計劃
(四)支持產業用房租賃類
1.產業用房租賃支持計劃(租金支持)
2.產業用房租賃支持計劃(房地產顧問服務支持)
(五)支持人才團隊落戶發展類、配套支持類
1.高精尖人才團隊配套支持計劃
2.產業類項目配套支持計劃
原文鏈接:http://www.szft.gov.cn/bmxx/qdwqzhzx/zcfg/content/post_101708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