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工信部關于“十四五”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規劃》《廣東省發展軟件與信息服務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3-2025年)》《深圳市推動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等精神,推動福田區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條軟件企業孵化支持
鼓勵企業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業企業,依條件最高給予2500萬元支持。
第二條產業空間支持
(一)軟件名園運營支持。對于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軟件名園(基地)的軟件園區,依條件給予運營主體最高100萬元支持。
(二)政府物業支持。對符合條件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業企業,可按市場評估價的40%予以租賃,連續支持不超過三年,支持面積不超過4000平方米。
(三)社會物業支持。對符合條件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業企業租賃社會物業自用的,最高給予每年1000萬元租賃支持,連續支持不超過三年。
注:政府物業和社會物業支持項目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時享受。
第三條 辦公用房購置支持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購置自用辦公用房,按實際購房價格的10%,分三年給予支持,支持總額最高1500萬元。
第四條企業高成長支持
(一)對首次達到一定規模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業企業,依條件給予最高20萬元一次性支持。
(二)對從事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業行業經營活動的企業,根據企業發展情況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
第五條上云賦智支持
支持云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上云用數服務,對符合條件的云服務平臺,按照不超過為企業實際提供云服務費用的50%,給予最高2000萬元支持。
第六條工業軟件及開源項目支持
(一)工業軟件支持。支持企業研發核心工業軟件,對上年度進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軟件優秀產品名單的企業,依條件給予最高50萬元支持。
(二)開源項目支持。對參與重大開源項目且獲得上級相關部門支持的軟件或互聯網企業,依條件按照上級相關部門支持金額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
第七條首版次支持
支持企業開發首版次軟件產品,對被列入國家、廣東省或深圳市首版次軟件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依條件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支持。
第八條軟件資質支持
對上年度首次通過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標準(DCMM)二級及以上的企業,依條件給予最高30萬元一次性支持。對上年度首次通過能力成熟度模型/軟件能力成熟度評估(CMMI/CSMM)四級及以上評估認證的企業,依條件給予最高30萬元一次性支持。對已獲得上一級資質認證支持的企業通過更高級別認證的,按差額給予支持。
第九條創新聯合體支持
鼓勵軟件企業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業單位等機構建設創新聯合體,對符合條件的創新聯合體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
第十條限制和除外情形
(一)同一項目已獲區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重復支持。
(二)本措施支持資金受產業資金年度預算總額控制。
(三)“上云賦智支持”項目可不受同一企業年度內享受產業資金支持總額限制。
第十一條附則
本措施適用于符合支持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業企業、機構和社會組織,以及其他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
本措施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由深圳市福田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https://www.szft.gov.cn/bmxx/qkjj/zcfg/content/post_11690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