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深圳市推動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進一步提升龍華軟件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市場競爭力和服務支撐能力,更好發揮軟件產業對傳統產業、新興產業的賦能作用,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措施。
第二條 本措施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總量控制、自愿申報、政府決策、社會公示,在每年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總預算內對各類項目實施資助,若各類項目審核資助金額超過項目預算總額,實際資助金額按照比例發放。
第三條 本措施扶持對象為實際經營地在龍華區的獨立法人企業,若企業納入了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其統計關系須在龍華區。
第二章 支持措施
第四條 加大軟件企業培育力度
(一)對首次納入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的規模以上軟件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二)對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軟件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200萬元、400萬元獎勵。
(三)對首次納入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白名單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第五條 加大軟件企業招引力度
對年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的軟件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對年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的軟件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對年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上的軟件企業,給予40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對區政府重點引進的特大、緊缺、關鍵軟件企業,可由區政府相關會議研究審定具體資助事宜。
第六條 支持工業軟件發展
(一)助力制造業轉型升級,重點支持從事研發設計類軟件、生產控制類軟件開發的軟件企業。對于在龍華區新納統的上述軟件企業,另給予每家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提升工業企業軟件應用水平。支持工業企業、服務業企業、各類院校采購使用具有自主核心知識產權的工業軟件。對于獲得市首版次軟件工程獎勵的企業,按照《深圳市龍華區促進智能制造裝備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享受資金配套獎勵。
第七條 支持信創產業發展
支持信息技術應用創新。鼓勵企業圍繞產業鏈關鍵領域核心技術加大研發投入,在基礎軟件、平臺軟件、新興技術軟件、信息安全軟件方面實現源頭創新。對有產品納入“圳創庫”的企業,給予每款產品1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第八條 大力培育“鴻蒙+歐拉”產業
支持基于開放鴻蒙和歐拉操作系統的商業化產品開發和銷售,鼓勵企業基于自主核心技術實施軟件開源戰略,對納入市重大開源項目商業發行版軟件推廣應用項目、重大開源項目終端操作系統芯片模組采購項目、重大開源項目相關軟件和終端產品應用示范項目扶持計劃的給予市級資助金額10%的配套獎勵,最高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第九條 加大產業空間租金扶持
對在龍華區租用區屬創新型產業用房的,按照《龍華區創新型產業用房管理辦法》享受租金折扣優惠。對在龍華區租用產業用房(非創新型產業用房)且在我區無自有產業用房的規模以上軟件企業,給予最高4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補貼,補貼總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租金的50%。對上年度營收在1億元(不含)以下的,補貼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對上年度營收在1億元以上的,補貼面積不超過2000平方米。每個企業在本措施有效期內最多可申請三年的租金補貼。
第十條 支持產業發展環境建設
(一)加快建設軟件名園。對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綜合或特色軟件名園的軟件園區,一次性分別給予園區運營主體市級資助金額50%的配套獎勵,最高金額不超過25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對考核獲評優秀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綜合或特色軟件名園,分別給予市級資助金額50%的配套獎勵,最高不超過75萬元、50萬元、25萬元。
(二)支持創新載體建設。鼓勵企業加大研發創新投入,對獲評市級(及以上)軟件相關的工程技術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載體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三)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建設包括開源社區、開源代碼安全檢測平臺、軟件測評中心、商用密碼產品檢測中心、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新技術驗證中心、鴻蒙歐拉創新中心或信創攻關基地在內的公共服務平臺,對獲得國家、省級、市級相關部門認定的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運營單位給予市級資助金額30%的配套獎勵,最高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第十一條 促進產業交流合作
對符合條件的主體,經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備案在我區舉辦國際性、全國性、省、市級軟件產業大賽、論壇、學術會議、專題研討會等活動,按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入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資助。經國家部委、廣東省、深圳市或區政府委托舉辦的活動,按財政有關標準和規定予以支持(政府委托舉辦的項目可由承辦單位申報)。
第十二條 支持青年軟件人才集聚
對獲得區認定的服務業百強企業,納入龍華區重點企業目錄,企業符合條件的人才按《深圳市龍華區重點企業(機構)優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實施辦法》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第三章 附則
第十三條 同一主體不得因同一事由重復享受本措施規定的資金扶持政策和龍華區其他優惠或扶持政策。同一事項,適用于本措施,同時又適用于龍華區其他扶持政策時,企業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自主選擇申報,不予重復扶持。
第十四條企業在申請專項資金時,應簽署承諾書,對于違反承諾的,應按承諾書相關要求主動履行相關義務。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將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對獲資助企業異常情況進行排查。申請人存在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主管部門查實后責令其改正,并視情況采取停止撥付,后續申報將依照法律法規具體規定不予核查通過。
第十五條 本政策中“以上”“以下”“不超過”等表述未作具體說明的均包括本數。資助金額按萬元計,不為整數時取兩位小數(只舍不入)。
第十六條 本措施自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第十七條 本措施由龍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制定與本措施相關的各項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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