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寶規〔2023〕6號
各街道辦事處,區各相關單位:
現將《寶安區關于推動軟件和互聯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寶安區關于推動軟件和互聯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培育發展未來產業的意見》《深圳市推動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推動寶安軟件和互聯網產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措施。
一、發展目標
打造世界一流的軟件和互聯網產業集聚基地。重點建設大鏟灣、尖崗山市級重點軟件產業集聚區。形成建筑面積充足、承載較大體量產業規模的優質軟件產業空間。打造具有世界影響力的軟件和互聯網產業示范園。
打造全國工業互聯網發展標桿區。培育具有豐富服務商及豐富服務產品的工業互聯網供給能力,引育雙跨平臺、特色型平臺,壯大工業互聯網平臺集群體系,企業生產經營實現跨部門、跨企業、跨行業、跨地區的高效協同。
打造全國軟件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示范區。軟件賦能世界級先進制造業高地發展,形成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興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新格局,實現一批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升級。
打造全球軟件人才引領區。形成高端軟件人才梯隊,匯聚較大人員規模的多領域多層次軟件人才隊伍,涵蓋操作系統、數據庫、中間件、應用軟件等領域的領軍人才、創新人才、專業人才。
二、高標準建設大鏟灣、尖崗山市級重點軟件集聚區
(一)支持打造軟件產業示范區
高標準建設大鏟灣、尖崗山2個市級重點軟件集聚區,形成兩個承載大規模開發人員的高質量載體,部署萬兆光纖接入、5G專網、邊緣算力中心。加速推進大鏟灣建設,拉動互聯網+產業集群高速發展。充分發揮生態主導型企業引領作用,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協同創新,打造世界一流的軟件產業示范園。支持園區(樓宇)升級改造為軟件信息產業園(樓宇),在寶安中心區、鐵仔山片區打造軟件生態圈。
對經認定的寶安區軟件信息產業園(樓宇),園內規上軟件和互聯網企業年度營業收入總計10億元以上的,按照園內規上軟件和互聯網企業年度營業收入的0.05%,給予園區運營主體最高300萬元的達標獎勵。對獲得達標獎勵的園區(樓宇),第二年起按照園內規上軟件和互聯網企業年度營業收入總增量的0.1%,給予園區運營主體最高300萬元的獎勵。鼓勵園區運營主體對入駐的規上軟件和互聯網企業提供租金優惠。對享受園區運營主體市場評估租金25%及以上優惠的入駐企業,同步給予市場評估租金25%、每年最高100萬元的資助。
(二)支持打造軟件名園
支持軟件信息產業園特色化、品牌化、高端化發展,對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軟件名園(基地)的園區,分別給予運營主體100萬元、60萬元、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考核獲評優秀的國家級、省級、市級軟件名園(基地),分別給予 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三、夯實國家級工業互聯網示范基地
(三)大力發展工業互聯網
深化建設工業互聯網領域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支持企業圍繞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需求開發低成本、易部署、見效快的工業互聯網軟硬件產品,持續建設寶安區工業互聯網資源池,引入優秀的區外服務商,壯大產品供給能力。完善工業互聯網平臺集群體系。面向區內產業鏈數字化協同需求,深化寶安區工業互聯網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提供供需對接、產業鏈動態監測、評估診斷等公共服務;引育多個雙跨平臺,為區內平臺、工業企業賦智賦能;培育聚焦于不同行業和技術服務領域的專業型、行業型、賦能型平臺,引導制造業企業向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升級。
四、聚焦重點發展方向
(四)聚力發展核心軟件
大力發展工業軟件,重點支持嵌入式系統軟件、計算機輔助設計(CAD)等研發設計類軟件、制造執行系統(MES)等生產控制類軟件、企業資源計劃(ERP)等管理協同類軟件。加快發展新興平臺軟件,支持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元宇宙等新興技術平臺軟件;支持小程序、快應用、低代碼、原子化服務等新型輕量化平臺發展。著力發展行業通用軟件,支持面向政務、金融、交通、醫療、教育、建筑、文娛等行業的應用軟件。
(五)建設互聯網平臺經濟高地
重點圍繞電子商務、網絡出行服務、網絡游戲、網絡音視頻、網絡教育、網絡醫療健康、網絡生活服務、網絡廣告服務等領域,引進培育一批互聯網平臺企業,支持國內外大型互聯網平臺企業的區域性、功能性總部落戶。支持互聯網平臺經濟集聚規模,形成一批營收百億、千億的企業,提升平臺經濟的品牌影響力。
五、培育壯大市場主體
(六)支持生態主導型企業高質量發展
引導生態主導型企業將增值服務、網絡廣告、金融科技及企業服務方面的新業務、新技術落地寶安,形成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社交娛樂等優勢產業板塊。引導生態主導型企業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向寶安集聚。
(七)壯大產業中堅力量
加快培育軟件和互聯網產業集群,形成以生態主導型企業為龍頭、“專精特新”“獨角獸”企業為骨干、規上企業為主體的產業集群。對規模以上軟件和互聯網企業,年度營業收入及增速達到一定標準的,按年營業收入增量的一定比例給予階梯式獎勵。
(八)支持優質企業落地
大力招引工業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人工智能、元宇宙等領域的重點企業。對新引進的軟件和互聯網企業,年營業收入增量達到一定標準的,給予階梯式落戶獎勵。對新引進年營業收入增量1億元以上的軟件和互聯網企業,在寶安租賃自用辦公研發用房的,給予12個月實繳租金的100%、最高500萬元租賃安置獎勵。
(九)支持孵化軟件企業
鼓勵區內大中型企業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將軟件業務剝離并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專業化軟件企業。對剝離出的軟件和互聯網企業,年度營業收入超過2000萬元的,給予年度營業收入1%、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六、集聚軟件高端人才
(十)加大軟件人才引育力度
鼓勵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團隊落戶寶安。對承擔工業軟件、基礎軟件等重大技術攻關的核心團隊,給予市資助金額20%、最高2000萬元支持。對獲得市軟件創新人才獎勵和市骨干軟件人才獎勵,以及入選區“鳳凰英才計劃”“卓越工程師計劃”的軟件和互聯網人才,給予子女入學、醫療保健、安居保障等專項優惠政策。
鼓勵區內軟件和互聯網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職業學院、技術學校等合作,開展軟件教學、人才資質認證,合作建設軟件實訓基地等,培養兼具行業知識和信息技術的復合型人才。對被認定為區級軟件技術實訓基地的,給予建設單位5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七、構建技術創新環境
(十一)實施技術攻關重大項目
支持區內軟件和互聯網企業聯合用戶單位、高校院所開展關鍵核心技術和共性通用技術的協同攻關,對獲得市資助的,給予項目承擔單位市資助金額20%、最高600萬元支持。支持區內軟件和互聯網企業圍繞產業鏈關鍵環節,組織實施經濟社會效益顯著、主要性能指標取得突破的新產品應用推廣項目,對獲得市資助的,給予項目承擔單位市資助金額20%、最高200萬元支持。
(十二)支持工業智能應用場景創新
支持人工智能企業與區內制造企業圍繞工業場景開展跨界合作。鼓勵企業運用人工智能軟件對生產、服務和管理方式智能升級,在質量管控、庫存管理和監控診斷等場景部署成熟的工業人工智能應用。
(十三)支持企業提升質量能力
引導企業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推動企業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產品開發、質量控制體系,提升軟件開發質量。對通過軟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四級及以上,軟件能力成熟度評估(CSMM)、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DCMM)二級及以上等軟件行業認證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區內規上軟件和互聯網企業在具備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軟件產品測試的,每個產品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資助,每家企業最高資助5萬元。
(十四)培育軟件開源生態
鼓勵軟件企業對國內重點開源社區關鍵技術貢獻代碼,對社區版本代碼合入量排名前列且獲得市開源貢獻獎勵的,給予市獎勵金額20%、最高100萬元獎勵。鼓勵企業基于自主核心技術實施軟件開源戰略,對高可靠性、高利用率、高下載量并獲得市優秀開源軟件獎勵的項目,給予開發企業市獎勵金額20%、最高60萬元獎勵。
(十五)營造創新應用氛圍
支持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等圍繞軟件開發及創新應用、開源生態培育、網絡安全、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方面舉辦高端展會、論壇、大賽、供需對接等活動。
八、加大應用推廣力度
(十六)拓展軟件產品應用空間
推動政務、教育、醫療、建筑等重點行業加大應用場景開放力度。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基礎軟件硬件適配應用。鼓勵區內企業研發信息技術應用創新軟件,支持優秀軟件產品納入“圳創庫”,支持國資國企、事業單位采購使用圳創庫產品,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對滿足一定條件的,適用盡職免責原則。支持首版次軟件應用,對獲得市首版次軟件資助的軟件開發企業,給予市資助金額20%、最高200萬元支持。
(十七)支持企業使用云服務
支持企業降低信息系統運維成本,推動企業上云上平臺。支持我區規上軟件和互聯網企業購買云計算、云存儲和服務器托管等服務,給予采購企業年度采購額30%、最高300萬元資助。
九、保障措施
(十八)機制保障
成立軟件和互聯網產業發展工作專班,統籌協調推進軟件和互聯網產業發展及體制機制改革,明確各部門職能分工,推進園區建設、企業引育、技術創新、人才服務等各項工作落實。建立定期會議或督辦機制,強化跨部門統籌協調,及時解決企業、項目訴求。
(十九)資金保障
充分發揮投資引導基金作用,吸引投資機構、行業領軍企業等社會資本投入軟件和互聯網企業。鼓勵金融機構運用知識產權質押、知識產權證券化等融資手段,為軟件和互聯網企業提供優質金融服務。
十、附則
(二十)本措施所指的軟件和互聯網企業是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企業。
(二十一)本措施所需資金從寶安區科技與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列支。同一項目同時符合本措施、區內其它措施和前海合作區相關措施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復資助。
(二十二)本措施自2023年11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寶安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http://www.baoan.gov.cn/bajjcj/gkmlpt/content/10/10925/post_10925857.html#24248
部門解讀:http://www.baoan.gov.cn/bajjcj/gkmlpt/content/10/10926/post_10926216.html#24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