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新區、特別合作區)相關部門,有關企業:
根據《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和《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深工信規〔2022〕7號)相關規定,我局組織開展2023年深圳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前提條件。
1.申報企業需為有效期內的深圳市創新型中小企業(2020年認定的廣東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直接參加本次申報),其他有效期內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無需申報。
2.申報企業應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4.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基本條件。
1.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2年以上。
2.2022年度研發費用總額不低于100萬元,且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不低于3%。
3.2022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000萬元以上,或2022年
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000萬元以下,但2021年及2022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達到2000萬元以上。
二、申報時間
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15日
三、申報方式
申報企業需首先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完成數字化水平評測,然后在該平臺進行線上申報,需完整填寫《“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書》,并打包上傳佐證材料。各區申報咨詢電話如下:
四、佐證材料
(一)滿足《深圳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規定四項直通條件之一的,需上傳以下佐證材料:
1.《“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書》。(在培育平臺填寫后下載打印掃描,相關數據須與培育平臺申報系統保持一致,在封面及“真實性聲明”處按照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
2.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
3.2022年12月份的企業社會保險參保證明。(需體現社保繳費人數;如企業以合并報表數據申報,則需提供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2022年12月份的企業社保繳費人數證明)
4.企業公共信用信息報告。(在深圳信用網下載國家標準版的公共信用信息報告)
5.2022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如年度審計報告未體現研發費用,可補充提交研發專項審計報告)
6.如果2022年營業收入在1000萬以下,需提供2021年及2022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2000萬元以上的證明材料(包括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備案材料、銀行到賬憑證、該項融資出讓股權不超過30%的證明材料)。
7.至少提供以下四項證明材料之一:
(1)2020年以來獲得過省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三的證明材料;或2020年以來獲得過國家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五的證明材料。
(2)2021年和2022年研發費用總額均值在1000萬元以上的證明材料(需提供兩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或研發專項審計報告)。
(3)2021年及2022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6000萬元以上的證明材料(包括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備案材料、銀行到賬憑證、該項融資出讓股權不超過30%的證明材料)。
(4)2020年以來進入“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500強企業組名單的證明材料。
(二)不滿足《深圳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規定的直通條件需通過評價指標計算得分的,需上傳以下佐證材料:
1.《“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書》。(在培育平臺填寫后下載打印掃描,相關數據須與培育平臺申報系統保持一致,在封面及“真實性聲明”處按照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
2.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
3.2022年12月份的企業社會保險參保證明(需體現社保繳費人數;如企業以合并報表數據申報,則需提供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2022年12月份的企業社保繳費人數證明)。
4.企業公共信用信息報告。(在深圳信用網下載國家標準版的公共信用信息報告)
5.如2022年營業收入在1000萬以下,需提供2021年及2022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2000萬元以上的證明材料(包括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備案材料、銀行到賬憑證、該項融資出讓股權不超過30%的證明材料)。
6.2020、2021、2022三個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財務審計報告需體現主營業務收入數據,如未體現則需補充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主營業務收入情況說明。如年度審計報告未體現研發費用,可補充提交研發專項審計報告)。
7.“主導產品所屬領域情況”證明材料:包括在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及關鍵領域“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取得實際成效的情況說明;屬于工業“六基”領域情況說明;屬于中華老字號名錄或企業主導產品服務關鍵產業鏈重點龍頭企業佐證材料。(以上證明材料如有則提供)
8.“數字化水平”證明材料。(數字化水平評測結果截圖)
9.“質量管理水平”證明材料:包括獲得省級以上質量獎榮譽;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擁有自主品牌;參與制修訂標準等。(以上證明材料如有則提供)
10.“特色化指標”證明材料:包括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等榮譽;2020年以來獲批復組建市級以上制造業創新中心、牽頭承擔市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2020年以來至少一項產品被認定為市級以上首臺(套)、首批(次)或首版(次);屬于國家綠色制造名單(綠色園區除外);2020年以來進入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行業決賽獲獎名單等。(以上證明材料如有則提供)
11.“與企業主導產品相關的有效知識產權數量”證明材料(只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評分值較高的一項知識產權;其中“I類高價值知識產權”需提供“附件2:知識產權指標說明”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自主研發的I類知識產權”需提供企業申請該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Ⅱ類知識產權”證明材料;以上均不包含到申報截止日轉讓未滿1年的知識產權)。
12.“上年度研發人員占比”指標證明材料(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服務業企業可提供報統計局的2022年企業年報中“企業研究開發活動及相關情況”表格截圖,截圖中包含研究開發人員合計數據,并加蓋企業公章)。
13.“建立研發機構級別”證明材料(經政府部門認定的研發機構需提供認定證書或文件;未經認定的需提供已建立研發機構的相關佐證材料)。
五、有關要求
請各區相關部門按照《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有關規定,對企業申請書及佐證材料進行初審,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將初審通過的企業向市中小企業服務局推薦。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2.知識產權指標說明
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
2023年9月10日
原文鏈接:http://zxqyj.sz.gov.cn/zwgk/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08297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