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關于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商務規〔2022〕2號)、《深圳市商務局〈關于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深商務規〔2022〕4 號)、《深圳市商務局瞪羚品牌認定辦法(試行)》(深商務規〔2022〕11號),根據《深圳市商務局2023年瞪羚品牌申報指引》,現啟動2023年瞪羚品牌認定申報。請各單位認真組織申報材料,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進行申報。我局將按照規定的程序組織審核。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商務局2023年瞪羚品牌申報指引
2.深圳市“瞪羚品牌”自評表
3.深圳市“瞪羚品牌”申報表
4.深圳市商務局2023年瞪羚品牌申請書
深圳市商務局
2023年4月6日
原文鏈接:http://commerce.sz.gov.cn/xxgk/qt/tzgg_1/content/post_105293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