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軟件名園管理辦法》(深工信規〔2023〕12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決定組織開展深圳市軟件名園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符合《管理辦法》申報條件的軟件園區。
二、申報方向
深圳市軟件名園申報方向包括綜合軟件名園和特色軟件名園。其中,綜合軟件名園應具備較強的綜合競爭力,特色軟件名園應當在某一軟件特色(細分)領域具備較強的競爭力。(本次深圳市軟件名園認定總量無數量限制)
三、申報材料
(一)深圳市軟件名園申報書(一式兩份,雙面打印,加蓋公章和騎縫章);
(二)各區(新區、特別合作區)軟件產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申報園區的推薦函(蓋推薦單位公章)。
四、申報要求
(一)符合條件的園區認真填報《深圳市軟件名園申報書》,并向園區所在區軟件產業主管部門提交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的《深圳市軟件名園申報書》;
(二)園區所在區軟件產業主管部門對《深圳市軟件名園申報書》及佐證材料進行材料初核,對通過初核的園區出具《推薦函》、在園區提交的《深圳市軟件名園申報書》上加蓋本單位公章,并將《推薦函》和加蓋公章的《深圳市軟件名園申報書》于2023年12月1日前一并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推薦園區數量不限)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軟件名園申報書
2.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軟件名園管理辦法》的通知
(聯系人:龐振達、董佳彬,電話:88101295、88102274)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4日
原文鏈接: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10033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