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培育發展未來產業的意見》(深府〔2022〕1號)、《深圳市培育發展軟件與信息服務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2-2025年)》《深圳市推動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規〔2022〕5號)等文件精神,促進光明區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深圳市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起草了《光明區推動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內(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5月3日下午6點止),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反饋:
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深圳市光明區光明街道公共服務平臺4層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聯系電話:0755-88210453(郵編 518000),并請在信封上注明“軟件產業若干措施意見”。
二、電子郵件:gxjcxj@szgm.gov.cn,請在郵件標題注明“軟件產業若干措施意見”。并請附上聯系方式和單位名稱。
附件:1.光明區推動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
2.起草說明
深圳市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日
附件:
1.附件1:光明區推動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doc
原文鏈接:http://www.szgm.gov.cn/gmjjfw/gkmlpt/content/10/10520/post_10520208.html#11054
光明區推動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落實《深圳市培育發展軟件與信息服務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2-2025年)》《深圳市推動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規〔2022〕5號)等文件精神,推動光明區軟件產業集聚發展和高質量發展,有力支撐深圳打造“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及“國際軟件名城”,結合光明區實際,制定本措施。
一、加快打造軟件產業集群
(一)大力引進軟件產業龍頭企業。加快引進一批具有產業集群引領帶動作用和核心競爭力的龍頭企業,提升光明區軟件產業發展能級。對新落戶的全國軟件百強企業、全國互聯網百強企業,給予最高5000萬元獎勵;對新落戶的“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納入《深圳市重點軟件企業名錄》的企業,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勵。
(二)加快軟件產業重大項目建設。大力引進一批具有產業鏈引領帶動作用及產業鏈關鍵環節的軟件產業重大項目,加快推進項目投資建設。對項目總投資超過1億元的重大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5000萬元資助。項目總投資額超過10億元的,按“一事一議”方式給予資助。
(三)積極引進高成長性軟件企業。瞄準軟件產業新興領域和產業鏈關鍵環節,引進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獨角獸”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對新引進的軟件產業“獨角獸”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50萬元獎勵。
(四)推動產業鏈上下游協同發展。對轄區軟件企業成功引薦其產業鏈上下游企業落戶光明的,給予最高1000萬元引薦獎勵。對轄區各類企業購買轄區軟件企業的軟件產品或信息技術服務的,按其年度采購金額的1%給予獎勵,單家企業年度最高獎勵1000萬元。
二、拓展軟件產業發展空間
(五)布局建設光明軟件產業基地。依托軟件行業龍頭企業,布局建設配套完善、智慧運營、服務專業的光明軟件產業基地,集中引進培育軟件產業全鏈條企業,打造一流的軟件產業生態社區。對經區政府同意建設的軟件產業基地,按“一事一議”方式,在基地建設、招商、運營、人才等方面給予“一攬子”政策支持。
(六)支持打造專業軟件產業園區。鼓勵社會園區新建或利用現有園區改造建設專業軟件產業園,推進軟件企業集聚發展。對園區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且園區入駐的規模以上軟件企業年度營業收入合計首次達到1億元、5億元、10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園區運營單位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獎勵。鼓勵軟件產業園運營單位健全園區配套服務體系,打造一批專業化、特色化、品牌化軟件名園,對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軟件名園(基地)的軟件產業園區,分別給予園區運營單位5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獎勵。
(七)優先保障龍頭企業用地需求。全力保障軟件產業生態主導型企業、產業鏈關鍵企業的產業空間需求。在區年度產業用地供應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用地專門用于引進軟件龍頭企業;在區重點產業用地項目遴選,優先滿足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的用地需求。
(八)加強軟件企業產業用房支持。對入駐區信息化主管部門認定的專業軟件產業園的規模以上軟件企業(租賃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按每月最高30元/平方米給予租金補貼,連續補貼三年,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資助400萬元。對入駐其他產業園的規模以上軟件企業(租賃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按每月最高15元/平方米給予租金補貼,連續補貼三年,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資助200萬元。
三、促進軟件企業發展壯大
(九)支持軟件企業做大做強。實施軟件企業梯隊培育行動,推動企業擴產增效。充分挖掘軟件企業“小升規”潛力,對首次納入光明區一套表調查單位范圍且次年實現營業收入正增長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次年營業收入增速達10%以上的,按增速分檔給予疊加獎勵,單家企業最高獎勵60萬元。推動規模以上軟件企業持續發展壯大,對年營業收入規模及增速達到一定標準的企業,按年營業收入增量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勵。充分發揮企業高管團隊推動企業做大做強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對企業年營業收入規模或增速達到一定條件的企業,給予高管團隊最高500萬元獎勵。
(十)促進軟件企業做優做精。鼓勵軟件企業瞄準軟件產業核心領域、產業鏈關鍵環節和專注細分市場,掌握核心技術、提高細分市場占有率,實現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發展。對被認定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獎勵。加強獨角獸企業培育,對入選深圳市獨角獸榜單、深圳市獨角獸企業培育庫的軟件企業,分別給予500萬元、100萬元獎勵。
(十一)鼓勵軟件企業上市發展。全方位支持轄區軟件龍頭企業上市,梯度培育軟件企業上市“后備軍”。對企業在境內外主要證券交易所首發上市的,一次性給予500萬元獎勵。對區外上市企業將注冊地遷入光明區的,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對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使用募投資金在轄區購置自用產業用房的,按購房款的10%分三年給予最高3000萬元獎勵。
四、提升軟件產業創新能力
(十二)推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鼓勵源頭創新,支持軟件企業聯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校科研院所聚焦云計算、物聯網、移動終端、嵌入式等操作系統及配套工具集、數據庫、中間件、安全軟件等關鍵性基礎軟件和研發設計類、生產控制類等核心工業軟件以及新興技術平臺軟件,開展關鍵核心技術和共性通用技術攻關。對獲得國家部委支持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按其獲得資助金額的30%,給予最高2000萬元配套資助;對市級支持的圍繞產業鏈關鍵環節組織實施的新產品應用推廣項目,按其獲得市級資助金額的50%,給予最高500萬元配套資助。鼓勵企業積極申報市級懸賞項目、戰略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重大項目和新產品應用推廣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十三)推進軟件創新平臺建設。支持高水平研究院、實驗室、創新中心等新型研發機構和創新載體建設,重點推進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廣東省實驗室(深圳)等重大創新平臺建設。支持軟件開發測試驗證平臺、認證認可平臺、開源平臺、開源社區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健全軟件產業創新生態體系。符合條件的項目,按其獲得市資助金額的50%,給予最高1000萬元配套資助。支持軟件企業建立技術研發與創新機構,對經國家、省、市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獎勵。
(十四)支持軟件企業開展技術改造。鼓勵軟件企業通過技術改造升級完善技術研發、測試與模擬、質量保證、產品與服務運行保障體系,提升軟件開發、測試與服務能力。對軟件企業實施技術改造項目并形成固定資產的,按年度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年度最高獎勵500萬元。
(十五)推進軟件行業資質認證。加大軟件行業基礎共性標準、應用示范標準研制及推廣力度,鼓勵軟件企業積極參與軟件行業相關標準貫標,提升軟件開發標準化、模塊化水平。對通過軟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CSMM)三級及以上、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二級及以上、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三級及以上等國際和國家軟件行業相關資質認證的,分類分檔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五、促進軟件技術推廣應用
(十六)促進軟件創新產品應用。加強對具有良好推廣應用價值的首版次軟件產品的支持,軟件產品納入《深圳市軟件首版次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按其獲得市級資助金額的50%,給予最高500萬元配套資助。鼓勵軟件企業購買“首版次軟件質量安全責任保險”“網絡安全軟件產品險”等,對符合條件的投保項目,按不超過一定費率及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一定比例,給予投保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資助。
(十七)鼓勵信創軟件推廣應用。推動國資國企、教育、醫療等重點行業加大應用場景開放力度,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基礎軟硬件適配應用,鼓勵開展大型行業通用軟件應用創新大賽等。支持國資國企、事業單位采購使用“圳創庫”產品,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對滿足一定條件的,適用盡職免責原則。
(十八)支持新興行業軟件開發應用。加快推動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物聯網、工業互聯網、虛擬現實、元宇宙、網絡直播等新興行業平臺軟件和APP應用軟件開發、數字內容制作及應用場景開發。對軟件開發及內容制作項目,按照其實現年營業收入的5%給于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0萬元。對在轄區打造的創新應用示范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助。
(十九)支持軟件企業開拓市場。鼓勵軟件企業積極參加境內外經貿會展活動,對軟件企業、軟件行業協會參加由市、區政府部門組織參展的境內外經貿會展活動的,按參展費用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鼓勵軟件企業積極參與市外公開招標項目,對單個中標合同金額達500萬元以上的,按中標金額的1%,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六、優化軟件產業發展環境
(二十)支持軟件產業人才發展。加快引進一批在國內外具有行業引領作用的軟件高層次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對落戶光明區承擔工業軟件、基礎軟件等重大技術攻關的核心團隊,給予最高5000萬元獎勵。支持建立以企業自主評價為主的軟件人才評價體系,對獲得產品經理國際資格認證(NPDP)、項目管理專業人士(PMP)、系統架構設計師、系統分析師等資質認證且符合一定條件的骨干軟件人才,按照區“人才無憂”政策給予子女入學、醫療保健、安居保障等專項支持。
(二十一)支持舉辦重大產業活動。鼓勵企業、專業機構、行業協會等有關組織在光明區舉辦全球性和全國性的軟件業展會、大賽、論壇、學術會議等重大活動。對經主管部門事先備案的活動,按單次活動實際發生費用情況,給予舉辦單位最高200萬元資助。
本若干措施支持范圍為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大類代碼64、65),重點支持互聯網信息服務、互聯網平臺、互聯網安全服務、互聯網數據服務,以及軟件開發、集成電路設計、信息系統集成、信息處理和存儲、數字內容服務等領域。本若干措施自****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
附:有關名詞解釋
有關關名詞解釋
一、軟件與信息服務產業范疇
軟件與信息服務產業包括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的2個大類:互聯網和相關服務(第64大類)、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第65大類)。
門類 | 大類 | 中類 | 小類 | 類別名稱 | 說明 |
I |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本門類包括63~65大類 | |||
63 | 電信、廣播電視和衛星傳輸服務 | ||||
631 | 電信 | 指利用有線、無線的電磁系統或者光電系統,傳送、發射或者接收語音、文字、數據、圖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動 | |||
6311 | 固定電信服務 | 指從事固定通信業務活動 | |||
6312 | 移動電信服務 | 指從事移動通信業務活動 | |||
6319 | 其他電信服務 | 指除固定電信服務、移動電信服務外,利用固定、移動通信網從事的信息服務 | |||
632 | 廣播電視傳輸服務 | ||||
6321 |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服務 | 指有線廣播電視網絡及其信息傳輸分發交換接入服務和信號的傳輸服務 | |||
6322 | 無線廣播電視傳輸服務 | 指無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及其信息傳輸分發交換服務信號的傳輸服務 | |||
633 | 衛星傳輸服務 | 指利用衛星提供通訊傳輸和廣播電視傳輸服務、以及導航、定位、測繪、氣象、地質勘查、空間信息等應用服務 | |||
6331 | 廣播電視衛星傳輸服務 | ||||
6339 | 其他衛星傳輸服務 | ||||
64 | 互聯網和相關服務 | ||||
641 | 6410 | 互聯網接入及相關服務 | 指除基礎電信運營商外,基于基礎傳輸網絡為存儲數據、數據處理及相關活動,提供接入互聯網的有關應用設施的服務 | ||
642 | 互聯網信息服務 | 指除基礎電信運營商外,通過互聯網提供在線信息、電子郵箱、數據檢索、網絡游戲、網上新聞、網上音樂等信息服務;不包括互聯網支付、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托和互聯網消費金融,有關內容列入相應的金融行業中 | |||
6421 | 互聯網搜索服務 | ||||
6422 | 互聯網游戲服務 | 含互聯網電子競技服務 | |||
6429 | 互聯網其他信息服務 | ||||
643 | 互聯網平臺 | ||||
6431 | 互聯網生產服務平臺 | 指專門為生產服務提供第三方服務平臺的互聯網活動,包括互聯網大宗商品交易平臺、互聯網貨物運輸平臺等 | |||
6432 | 互聯網生活服務平臺 | 指專門為居民生活服務提供第三方服務平臺的互聯網活動,包括互聯網銷售平臺、互聯網約車服務平臺、互聯網旅游出行服務平臺、互聯網體育平臺等 | |||
6433 | 互聯網科技創新平臺 | 指專門為科技創新、創業等提供第三方服務平臺的互聯網活動,包括網絡眾創平臺、網絡眾包平臺、網絡眾扶平臺、技術創新網絡平臺、技術交易網絡平臺、科技成果網絡推廣平臺、知識產權交易平臺、開源社區平臺等 | |||
6434 | 互聯網公共服務平臺 | 指專門為公共服務提供第三方服務平臺的互聯網活動 | |||
6439 | 其他互聯網平臺 | ||||
644 | 6440 | 互聯網安全服務 | 包括網絡安全監控,以及網絡服務質量、可信度和安全等評估測評活動 | ||
645 | 6450 | 互聯網數據服務 | 指以互聯網技術為基礎的大數據處理、云存儲、云計算、云加工等服務 | ||
649 | 6490 | 其他互聯網服務 | 指除基礎電信運營商服務、互聯網接入及相關服務、互聯網信息服務以外的其他未列明互聯網服務 | ||
65 |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指對信息傳輸、信息制作、信息提供和信息接收過程中產生的技術問題或技術需求所提供的服務 | |||
651 | 軟件開發 | ||||
6511 | 基礎軟件開發 | 指能夠對硬件資源進行調度和管理、為應用軟件提供運行支撐的軟件,包括操作系統、數據庫、中間件、各類固件等 | |||
6512 | 支撐軟件開發 | 指軟件開發過程中使用到的支撐軟件開發的工具和集成環境、測試工具軟件等 | |||
6513 | 應用軟件開發 | 指獨立銷售的面向應用需求的軟件和解決方案軟件等,包括通用軟件、工業軟件、行業軟件、嵌入式應用軟件等 | |||
6519 | 其他軟件開發 | 指未列明的軟件開發,如平臺軟件、信息安全軟件等 | |||
652 | 6520 | 集成電路設計 | 指IC設計服務,即企業開展的集成電路功能研發、設計等服務 | ||
653 | 信息系統集成和物聯網技術服務 | ||||
6531 | 信息系統集成服務 | 指基于需方業務需求進行的信息系統需求分析和系統設計,并通過結構化的綜合布纜系統、計算機網絡技術和軟件技術,將各個分離的設備、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關聯的、統一和協調的系統之中,以及為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提供支持的服務;包括信息系統設計、集成實施、運行維護等服務 | |||
6532 | 物聯網技術服務 | 指提供各種物聯網技術支持服務 | |||
654 | 6540 | 運行維護服務 | 指基礎環境運行維護、網絡運行維護、軟件運行維護、硬件運行維護、其他運行維護服務 | ||
655 | 6550 | 信息處理和存儲支持服務 | 指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信息和數據的分析、整理、計算、編輯、存儲等加工處理服務,以及應用軟件、信息系統基礎設施等租用服務;包括在線企業資源規劃(ERP)、在線殺毒、服務器托管、虛擬主機等 | ||
656 | 6560 | 信息技術咨詢服務 | 指在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工程建設、人員培訓、管理體系建設、技術支撐等方面向需方提供的管理或技術咨詢評估服務;包括信息化規劃、信息技術管理咨詢、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測試評估、信息技術培訓等 | ||
657 | 數字內容服務 | 指數字內容的加工處理,即將圖片、文字、視頻、音頻等信息內容運用數字化技術進行加工處理并整合應用的服務 | |||
6571 | 地理遙感信息服務 | 指互聯網地圖服務軟件、地理信息系統軟件、測繪軟件、遙感軟件、導航與位置服務軟件、地圖制圖軟件等,以及地理信息加工處理(包括導航電子地圖制作、遙感影像處理等)、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服務、導航及位置服務等 | |||
6572 | 動漫、游戲數字內容服務 | ||||
6579 | 其他數字內容服務 | 含數字文化和數字體育內容服務 | |||
659 | 其他信息技術服務業 | ||||
6591 | 呼叫中心 | 指受企事業單位委托,利用與公用電話網或因特網連接的呼叫中心系統和數據庫技術,經過信息采集、加工、存儲等建立信息庫,通過固定網、移動網或因特網等公眾通信網絡向用戶提供有關該企事業單位的業務咨詢、信息咨詢和數據查詢等服務 | |||
6599 | 其他未列明信息技術服務業 |
二、有關名詞釋義
1.全國軟件百強企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競爭力前百家企業”評選活動是在工業和信息化部指導下,由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自2016年正式發起的,是國內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行業非常具有代表性和權威性的評選,每年發布一次榜單。
2.全國互聯網百強企業。“中國互聯網綜合實力前百家企業”由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布,每年發布一次。自2013年以來,中國互聯網協會已連續9年開展中國互聯網企業綜合實力研究和榜單發布工作。通過選取代表企業規模、盈利、創新能力、成長性、風險防控能力和社會責任等6大維度的10類核心指標,加權計算生成綜合得分作為企業的最終得分,對候選的互聯網企業進行排序,取前100名的企業作為年度中國互聯網綜合實力前百家企業。
3.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認證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發起,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進行聯審確認,旨在尋找挖掘信息技術和軟件領域一批優秀的重點領軍企業,激發行業創新能力,引領行業闊步發展,進一步增強我國信息技術科技實力,提高我國綜合國力。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0號》規定的“國家鼓勵的軟件企業”條件外,還應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一)專業開發基礎軟件、研發設計類工業軟件的企業。匯算清繳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營業)收入(其中相關信息技術服務是指實現軟件產品功能直接相關的咨詢設計、軟件運維、數據服務,下同)不低于5000萬元;匯算清繳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7%;(二)專業開發生產控制類工業軟件、新興技術軟件、信息安全軟件的企業。匯算清繳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營業)收入不低于1億元;應納稅所得額不低于500萬元;研究開發人員月平均數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匯算清繳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8%;(三)專業開發重點領域應用軟件、經營管理類工業軟件、公有云服務軟件、嵌入式軟件的企業。匯算清繳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營業)收入不低于5億元,應納稅所得額不低于2500萬元;研究開發人員月平均數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匯算清繳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7%。
“國家鼓勵的軟件企業”是根據中國軟件行業協會于2021年5月份發布的《國家鼓勵的軟件企業評估標準》(T/SIA025-2021)、由深圳市軟件行業協會組織評估認定的軟件企業。
5.信創產業。信創產業即信息技術應用創新產業,“信創”二字來源于“信息技術應用創新工作委員會”,2020年是信創產業全面推廣的起點。信創產業推進的背景在于,過去中國IT底層標準、架構、產品、生態大多數都由國外IT商業公司來制定,由此存在諸多的底層技術、信息安全、數據保存方式被限制的風險。全球IT生態格局將由過去的“一極”向未來的“兩極”演變,中國要逐步建立基于自己的IT底層架構和標準。基于自有IT底層架構和標準建立起來的IT產業生態便是信創產業的主要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