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新區、特別合作區)相關工作部門,各企業: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和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4〕142號)要求,我局組織開展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申報和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及復核條件
(一)我市在有效期內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提出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我市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可提出復核申請。
(二)申報和復核企業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辦法》)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相關指標需按《辦法》附件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
(三)對于已成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不再推薦申請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對于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企業,不予推薦。
二、申報方式
(一)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和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線上與線下數據應保持一致。
(二)企業通過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zjtx.miit.gov.cn)線上填報,申報期為2024年4月25日至5月19日。申請和復核企業需同時線下報送紙質申報材料。
三、申報材料
(一)線上申報材料。
企業在線填寫申報數據,并根據申報系統的要求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并將全套紙質材料的掃描件打包在申報系統申請書中最后的附件上傳處予以上傳。
(二)紙質材料清單。
1.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或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見附件1或附件3,可在申報系統填寫后下載打印;在申請書封面填寫企業名稱并加蓋公章、在“真實性聲明”處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上傳掃描件);
2.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
3.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審計報告(需體現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兩項指標);
4.2023年12月的繳納社保人數證明掃描件(帶社保公章);
5.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證明材料(采購的信息化建設、運維服務協議和信息化系統頁面截圖,如企業使用自己開發的系統,需提供閉環的立項、開發、使用等資料);
6.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掃描件,或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認證材料;
7.主導產品在全國細分市場占有率達到10%以上證明材料(需企業自證,加蓋企業公章,不接受第三方機構的證明材料);
8.擁有自主品牌證明材料(注冊商標,或產品、服務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已經實現收入材料);
9.2023年度營收5000萬元以下企業,提供近兩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8000萬元以上證明材料(包括合格機構投資者備案材料、銀行到賬憑證,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比重50%以上證明材料);
10.建立研發機構證明材料(需提供研發機構認定文件,或企業自建研發機構證明材料);
11.Ⅰ類知識產權證書(國內發明專利證書可不提供。集成電路設計布圖、海外發明專利等其他I類知識產權的仍需提供);
12.近三年獲得國家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三證明材料(此項非必須);
13.近三年進入“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50企業組名單證明材料(此項非必須);
14.位于產業鏈關鍵環節,發揮“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說明材料(加蓋企業公章);
15.主導產品屬于“工業六基”、“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網絡強國建設重點領域”說明材料(加蓋企業公章);
16.國家標準版的企業信用報告(可在深圳信用網下載);
17.與申請書填報內容對應的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如標準制修訂、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證書等)。
(三)紙質材料及線下報送要求。
申請或復核企業需于2024年5月19日前,向轄區相關部門報送紙質材料,同時提供全套紙質材料掃描件電子版。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或復核企業申請書一式兩份,單獨膠裝,按要求簽字蓋章,推薦單位不用填寫。
2.紙質材料清單中所列材料全套一份,加封面和目錄,A4紙雙面打印,膠裝,復印件在各項材料標題處加蓋企業公章,彩色掃描件可不蓋章。
3.申請或復核企業,分別下載并填寫附件3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匯總表,或附件4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向轄區相關部門提供WORD版。
線下報送材料聯系方式:
四、特別提示
(一)企業需如實、自主填報,并提供有關佐證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機構申請。
(二)企業近三年有關財務數據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務請將會計師事務所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完成報備后的已賦碼電子原件,上傳至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如不一致,將影響申報結果。
(三)對申請復核的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指標不作要求,主要考慮新冠病毒感染因素影響。對新申請的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仍需滿足“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的指標要求。
五、各區初審
請各區(新區、特別合作區)相關部門按照《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深工信規〔2022〕7號)相關規定,對企業申報及復核材料進行初審,于2024年5月31日前將初審通過企業向我局報送。報送材料包括推薦匯總表、企業申請書一式兩份、企業申報材料全套材料一份。
為提高工作效率,請各區在推薦匯總表的序號列中填寫以特定代碼開頭的企業編號,并在相應企業的申請書及申報材料左上角用鉛筆標注企業編號(各區特定代碼如下:福田區F,羅湖區H,鹽田區Y,南山區N,寶安區B,龍崗區G,龍華區L,坪山區P,光明區M,大鵬新區D,深汕特別合作區S,企業編號規則如下:以寶安區為例,按B1、B2、B3...進行連續編號)。
請各區(新區、特別合作區)相關部門妥善安排,為企業報送材料提供便利,在初審工作中堅持標準、嚴格把關,按時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
2.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
3.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匯總表
4.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
5.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
6.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
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
2024年4月18日
(聯系人:陳先生,電話:83051495)
原文鏈接:http://zxqyj.sz.gov.cn/zwgk/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1249434.html